第二百六十四章 藏山镇

陈大龙快步行来,小声道:“公子好意,陈某心领了,若这些山货在之前,还未进这些人腰包,尚能据理力争一番,但如今事已成定局,已是晚了,便...便算了吧。”

李知焉看出他的不舍,皱起眉头,道:“事成定局?”

陈大龙道:“不错。”

李知焉道:“那就打破定局。”

张士将头狠狠一点,颇为赞同,然后转首向肖大福,道:“他们要不要,是他们的事,但你一定要给,若这些东西换不来银两,你们一个都别想走。”

肖大福道:“好汉,你这不是强盗行为吗?”

这话出口,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合时宜,但好像又找不出更适合的词句,来描述此事。

张士道:“你他妈少说这些有的没的,信不信老子揍你。”

肖大福怕再遭这厮毒打,小心翼翼道:“好汉,像我们这样出来,哪里会带多少银两,即使要给钱,也要回藏山镇才有的。”

张士道:“那就回藏山镇。”

这话正和肖大福心意,若川地萌兽的双眼中,再次露出得意之色。

与之前相同,得意之色刚升起,就被人用拳头揍了回去,张士呵斥道:“还不走,看你爹呢?还是咋的?”

肖大福被人无来由的胖揍加呵斥,也只得忍着,咕哝道:“看你大爷,去了藏山镇,老子让你这厮叫爹的机会都没有。”

马车起,轮毂声,风吹鸟叫声,流水潺潺声,声声入耳,还是掩盖不了他那咕哝声,故此,屁股上又被踹了一脚,一个趔趄,差点跌个狗吃屎来。

........

藏山镇,坐落于十万大山外,是方圆百里内,最活跃的山货交易之地。也因此诞生了西南地界最大的商会,三七商会。

凭此,作为一名普通执事的黄俊来,升到了总领藏山分部,主事一职。

在这种偏远地区,若非建功奇特,根本引不起京安城那些巨头们的注意,别说升职,像出任这些偏远地方的,多半也与宣和殿无甚关系,是为道盟边缘化人员,但黄俊来就凭这边缘人员身份,硬是爬到了执掌这方圆百里的一方主事。

经这些年黄俊来经营,藏山镇看去,倒有了些模样,镇子变了,这里的人们,也变了许多。

若有记录此地的影像,定会发现,这里的人们较之以往,少了许多欢声笑语,亦多了许多麻木不仁。

若觉得这样形容太过片面,那可见的这些人,则比以前瘦了不少,衣服上的补丁,也多了许多。

有些地方,则是例外,比如这里的合家欢酒楼,这里的杨花会,则与街上行人,不大不同。

你只要路过此地,就能感受到他们的欢乐,男人的、女人的、男女一起打闹的。

他们也不介意将这欢乐分享于你,你路过此地就会见到,她们的满楼红袖,殷切招呼,不过前提是,你得有钱,若没钱,他们也不介意让你知道,这世间至痛的苦,至苦的痛。

路经此地的人们,在见过他人的欢乐后,便倍感痛苦,他们这时才明白,欢乐啊,原来可用钱买到,这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,遗憾的是,这么简单的事情,自己却办的极为糟糕,一度让自己陷入贫穷泥淖,无法自拔。

好在这样的事,也只有路经此地时,他们才会想起,只因平时他们想的,都是其他,比如孩子都已六岁了,私塾应该上了吧,上学的话,至少要孝敬先生一些吧。再比如,房子年久失修,一刮风就会飘进不少雨来,要是在镇上有一座宅子的话,那就好了,若真是这样,娘子也就不再会叨叨大蛮家男人的厉害,毕竟这种话在自己妻子口中说出,是真的很难受。

想到这,男人抬首望天,感叹道:“老天啊,原来在所有的幻想中,连‘想进这种场所’的想法,都是一种奢望,二牛啊二牛,你可真是失败。”

只是人间这样的感叹,着实太多,若真有老天,也会顾及不来,所以感叹后,这些“二牛”们,又会低头,继续他们的生活。

只是这低头的生活,是真的生活吗?不得而知。

世间虽有许多二牛,但那终究不是全部,所以合家欢的掌柜在随便叫了一声“客官请”后,便有人行了进去,轻易间,便完成了二牛那遥不可及的梦。

在掌柜多年的经验中,他能清楚的分辨出,谁才是他的“客官”,不错,比亲爹还亲的客官,所以他就以...比亲爹还亲的态度,将数人让到了酒楼内。

这些人身上带剑,不同的剑,但凡带剑之人,就没有耕田种地的,只因他们不屑,不愿,也不用。

兴许有另类之人,会如此做,不过大多,是不会去耕田的,只因他们带剑,便是不想耕地种田。

这种人,要么家里有传承,要么家里有钱,毕竟培养一位剑客,可是价值不菲,不说他那镶金嵌玉的宝剑,就是他那匹马,也不是普通家庭能买的起的。

也许有人要说,世间不还是有许多落魄剑客,须知,即使是落魄剑客,也只是相对其他剑客落魄,比起世间繁多的二牛,至少在这镇上酒楼,还是消费的起的。

沈公子四人,倒的确是剑客,也的确有钱,但他们点的菜,却让人感觉颇为寒酸,那清炒豆芽菜不仅吃不饱,而且还不好吃。

即使酒楼大厨的厨艺精湛,豆芽菜,终还是豆芽菜,就是没有大肉来的畅快。

故此,让酒楼掌柜的在心里,不免腹诽了几遍,心道是,难不成这些年,自己的经验不管用了?看这扮相,也并非那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落魄剑客,就算是落魄剑客,但凡有钱后,也定会胡吃海喝一番,老子在这里做事多年,不会让我遇到了那传说中的极品,抠门剑客吧。

剑冢四子坐于大堂正中,在酒楼吃饭,这样的位置,可谓是最差,第一,你欣赏不了镇上街景,自也引不来过客的羡慕,引不来过客的羡慕,自也满足不了你那花了一个月俸银来酒楼装逼的虚荣心。第二,但凡堂中,传菜的店小二都过的甚是频繁,稍微有个不慎,便会免费请你脑门吃饭。第三,除了店小二,还有吃完走动的食客,他们若是吃的开心了,唾沫星子也会以放烟花的方式,用来庆祝此事,而大堂正中,便是最好的放烟花之地。

堂中诸多弊端,但沈公子一行四人,到得酒楼,便坐在了此处,倒不是他们不知道这些,之前也说过,并不是他们没钱,坐不起雅间。

沈公子家族,怎么的也算当地望族,初入江湖便以公子相称,看来还是当地的名门。

但为何还要如此呢?

因为坐在堂中,你可以听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消息,而他们来此的目的,就是打探消息,没有任何地方比起酒楼茶馆更能了解当地习俗,且饭桌上交流的消息,天南地北,无所不包,稍微注意听,还有意外的惊喜。

张远志快速扒完碗中饭,见宋大志颗粒未动,疑惑道:“五师弟,怎么?今天没胃口?”

宋大志一叹,咽一口口水,有些想哭,这能叫没胃口吗?

要是有一头牛,自己都能吃完,毕竟牛,终归属肉类,此时又不好意思开口,只因俭朴成了习惯,奢侈,便会让人有罪孽感,但他妹的的,是真香啊,口齿生津,再度咽下,违心道:“我不饿。”

沈公子懒得管他的心理活动,一边吃饭,一边竖起耳朵,打探着藏山镇这些天来的情况。

就在四子上手边,一桌食客中,终是不再扯那些家长里短,切入了一个让在场众人都感兴趣的话题。

于这样感兴趣的话题,沈公子自是不能不感兴趣。

只见正中一男子,生的尖嘴猴腮,似是喝了不少酒,双眼已通红,看去竟有山中猴子的几分模样。只见他食指向天举,道:“知道了吗?听说分部内,上面来了大人物。”

在其对面,一长得如肥猪的男子,夹起一大筷子菜,大嘴一张,送入口中,在咀嚼中,送出几个字来,只见他道:“真的?他们来此作甚?”

两人旁,那高个男子也好奇道:“是啊,他们来此作甚,我们这偏远小镇,倒也有些宝贝,但经黄俊来经营后,也一并送了上去,多半也去了道盟总部,且这些大人物来此,定不会为了几张皮毛之事,就是一些仙草圣药,他们也不定看得上。”

尖嘴猴腮的男子道:“当然不是,以他们的身份地位,岂会看上这些土货,这些东西,他们只要想,就有一万人为他们取来,听分部的弟兄说,这些大人物来此,是为捉拿一人。”

高个男子道:“捉拿一人?不会是那闹得满城风雨的李知焉吧,听说那厮在九湖城后,就再未出现过,有传闻说,他去了十万大山。”

尖嘴猴腮的男子道:“我想也是,能让这么多大人物齐聚于此,定是那厮无疑,毕竟这厮在九湖城和灵隐寺,可是让我道盟颜面扫地。”

若肥猪的男子哼唧一声,道:“要是让我捉到他,非剁来吃了不可。”

这话被肥猪男子说的正容亢色,但同桌酒友,却不以为意,大笑出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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